2014年7月份,朋友家里接到浙江省永康市看守所的通知“他家的儿子2014年6月23日因偷东西被关进了浙江省永康市看守所”。通知书里偷什么也没有写,要关多久也不知道,之后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和电话了,到看守所去看望也不让看。现在已经2个月了,看守所也没有什么通知他家人,现在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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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你的介绍,因已羁押两个月,你朋友家的儿子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逮捕时均应向其家属送达通知书。因家属在外地,一般使用邮寄送达,不知为何没有收到。
2、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3、本律师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对于办案机关的工作方法与思路,取证程序与渠道,侦查措施和手段以及侦查人员取证过程容易出现的瑕疵和疏漏等了然于胸。如有疑问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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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涉嫌盗窃罪,家属见不到,需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了解案情,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案情比较紧迫,律师越早介入对犯罪嫌疑人帮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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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去会见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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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免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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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家属无法见到嫌疑人,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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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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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