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晚上,8点55分在公交车站下车,准备过慢车道。刚走几步忽然看到右边驶来一两电动车,车速较快,我本能的就往后退,想让电动车先过去。但是电动车似乎想从后面过,我就往前走,就这样让来让去,电动车直接向我冲来,我一看避不开了本能的想扶住电动车,但是冲劲太大了,骑车的人摔了下来,结果她就说是我撞到他的,抓着我带她到医院检查,陪他医疗费,请问我应该付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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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发生事故后有三种情况,报警、自行处理、双方协商处理。 1、报警:有几种情况必须要先报警,比如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碰撞交通设施和一些公用设施;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事故双方对责任确定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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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的情况下,按照比例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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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你需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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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