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我弟弟订婚两年后,准备结婚,发现女方得了一种病,一直喝汤药,带她去医院检查,她死活都不肯去,经过打听,原来女方精神有点问题,见过我家人那么多次,还跟不认识一样,一惊一乍的,我家人非常担心,又没有办法,为了我弟弟的未来着想,就想退了这门亲事,前前后后光现金就给了五万,还不算过年过节买的一车的东西,请问彩礼钱能要回来吗?在农村就有这个习俗,男方提退婚,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请问有没有法律条文说明,如果男方退婚,可以要回彩礼钱,即使一部分也行。现在说个媳妇真不容易,应该说买个媳妇更合适,花了钱,还娶不到家,都是血汗钱。请帮忙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