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我给总公司领导写了一封举报信。周三分公司以我诽谤、诬陷公司领导及违反公司规定及和国家法律的理由辞退我。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我们有问题是可以逐级上报或直接上报给人力资源的。
周四分公司领导给我来邮件,跟我道歉,让我继续回公司上班。可是我不想回去了,我还能拿补偿么?
我原来定的工资是5200,但是合同上写的是2400。合同上的数字是我不知道的,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让我空着来着,合同上数字不是我写的。
还有,分公司在七月忽然添加绩效并未提前通知,也未告知我们工资的组成。只在七月十七日下达七月的绩效任务。八月开工资的时候工资扣了很多。这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把七月扣的工资补给我?
我现在怀孕八个月。在公司工作10个多月了。之前工资扣除保险后,打到卡里平均在4300元左右。我想知道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具体多少钱?
以下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全部支持?
1、补偿我四个月的工资。每月工资按照我之前得到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4300元*4月=17200元。
2、继续给我缴纳保险,直到我产假结束。
3、八月我上了20天班,工资按照5200元基数发给我。
4、我并没有违纪行为,我要求公司重新给我开局解聘书及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日期要写到我产假结束。
我需要详细点得说明。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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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而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公司需要给你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扣工资需要看扣的依据是否合法及有无规章制度规定及该规定是否合法及该规章制度是否民主公示。如果扣的不合法或已超过当月工资的20%,可以要求补回工资。
3、你如果选择所要经济赔偿金就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缴纳保险了,二者只能选其一。
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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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及时与律师约谈,,你的的太详细了,律师没办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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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