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由十字路口 从北面向西面拐(在这时电动车带有点误闯红灯的行为),而西面行驶了一辆酗酒的机动车在路上左右横扫 占了电动车道,在不得已情况在 非机动车(电动车)缓缓停入马路中间黄色线 占了摩托车道。 自后 我与摩托车相互过去后,摩托车摔倒而休克。 并非与 电动车相撞而造成。 想问律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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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让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
追问:您好,这个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 是什么一个概念 请您详细解答好么 谢谢了。 还有这个警方已经处理了,前面也给你说了 酗酒的机动车主人已死亡,要求我们付百分之50的责任,也就是23万,可是我还是觉得不合理啊 第一:人家酗酒左右横扫道路 没办法情况下才去摩托车道路,而且也没撞到人家。是相互从旁边过去之后10多米人家才摔倒而死亡。 我想听听您的看法
解答: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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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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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