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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弟弟(农民29岁)骑电动车在村级公路上,看见前面的路浓烟滚滚,看不清前面的路,所以他就停下来一下。可是浓烟还是一直冒个不停,因此,我弟弟就开车过去。不料,在烟雾中碰倒了那位烧稻杆的老人(农民55岁)。老人跌倒起不来了。我弟第打120电话,把老人送去了县级医院,医生说要治疗的话大概要1万多元。可是,受害者家属执意要去市级医院治疗。现在,老人在市级医院治疗,他们没有采用保守治疗,而是在老人的大腿根处换一块小骨头,花去医疗费5万元左右。我弟弟也东拼西借,給了受害方1万1千元。请问,我弟弟在这件事中,要付多大的责任?5万元医疗费,我弟弟要承担几成?还有,医疗费的赔偿是否会考虑我弟的承受能力?

交通事故
2014-08-22 1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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