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美容院做学徒,那会说的是先让我适应一个星期,感觉合不合适,但是我是在两个星期以后觉得不合适,但是店里面老一直以让我继续学习适应为理由让我继续留下来,但是过了一个星期,我还是觉得不行(期间还说过两三次),于是乎我很坚决的跟他说我要辞职,她们同意了,让我走,但是不给我发工资,理由是我没有为他们创造利益,而且还在人家那吃住着,因为本身他也是包吃住的地方,学徒期间没有工资,那会说好的一个两千,我干了将近有二十一天吧,期间有好多次提出辞职,人家不批,最后一次批准了,不给工资,都是口头协议,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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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可以致电详询专业解答,或者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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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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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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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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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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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