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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寝室的同学各有一部型号相同的笔记本电脑(去年基本同时购买),因为独自在寝室在上网时,我的没电了,所以偷偷的把同学的电脑的电池和我的互换了,后来因为使用没有问题,我也就没换回来,结果过了一阵子,那个电池坏了,同学发现后说时我把她的好电池换掉了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换之前就坏了.或时在之后,但是错先在我,所以她指责我,我也承认了.向她道歉,并要求换回电池,同时可以提供赔偿.问她怎么赔偿,她却说:"那要看你怎么赔偿了".但一会她说了个以前的法律案例,里面的人赔偿了2000元,所以我认为她是暗示让我拿2000元出来.我不同意. 加上当时我们都不冷静,加上旁边有人吹耳边风(说:"2000元我还嫌少"),所以她在我不同意赔偿她2000元的情况下去学校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结果派出所出于种种考虑,还是把我们学校的保卫处的人叫来带我们回了学校保卫处,让他们处理.当晚我们都被叫去做了笔录. 晚上回来,我们冷静下来,觉得还是私了比较好。出于对她的歉意,所以我在还她电池之后,还给予她600元的补偿. 第2天(10月11日),我们到学校保卫处去,结果保卫处的人说,如果要他们不上报学院(即不做出处分),就要我交2000元的保证金.而学校保卫处不会上报学校,而且会和派出所说.但是我询问到,保证金最后是交到派出所还是学校保卫处.他们说是派出所,但是我父母去询问派出所的话,是问不到的. 我们同学之间想私了,不想闹大.可是保卫处不肯,坚持要我交保证金,要么就交到学校里,那么学校就很可能勒令退学。 11日下午下午我去了保卫处,说我交不出那么多钱。保卫处的张主任问我能交多少,我说500。他说太少了。同时说,保证金不是罚金,而交了保证金就不用再交罚金了,而且他们也不会报到学院里,更不会报到学校。但是我还是觉得500太多,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准备离开保卫处,临出门,我突然提出:“能不能只1000?”他说:“这种事怎么可以讨价还价?”我认为没什么好谈的,就离开了。 回到寝室,同寝室的说我忘带手机,刚我还没回来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打回去,是张主任。他提出已经和领导商量过了,让我只交1000了事!!而且他说,就算你们同学之间私了,可是既然报到学校保卫处,他们立案.那么他们就不允许我们私了了。 16日晚上又把我叫去保卫处。我再次询问保证金最后交到哪,他们回答说是学校。然后我拿出那位同学的证明书,证明我们的事是一场误会,而且我们已经私下解决了。还有一份南昌某律师回复我,学校保卫处无权利收取保证金的资料。结果保卫处的主任很生气,并说处长知道我的事后也很生气。说我的行为是偷盗,是刑事案件,他要交去派出所和学校。 回寝室后,同寝室的对学校保卫出的行为也很生气。可是我心里还是没有底。不知道怎么处理。[U]学校保卫处有无权利收取保证金呢?我的行为真的是刑事犯罪么?!在我们同学都已经私解的情况下,为什么保卫出对我的处罚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应对?[/U]

刑事行政
2005-10-19 19:57: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我也在帮你寻找律师的帮助,明天上班时我会向律师咨询,有结果时给你答复。你们也可以到当地的律师所仔细地咨询一下,先不要急。希望不会太晚。
  • 谢谢了~~
  • 偶同意三楼的解答。
    你的行为属于盗窃,但一块旧电池的价值不是很大,实践中公安机关多以治安处罚结案。
    盗窃的管辖和处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1)你和对方私了的只能是民事赔偿方面,行政或刑事处罚是不能私了的,公安机关仍有管辖权。2)学校无权另行制定行政或刑事的处罚,保卫处无权利收取保证金,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但应当提醒你的是,学校仍有权依据学籍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对你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包括开除学籍等。
  • 我问过我这边的律师,他们的回复和6楼的差不多,“你的行为属于盗窃,但一块旧电池的价值不是很大,实践中公安机关多以治安处罚结案。”
    另外,律师还提出校方保卫处的做法多少带有敲诈勒索的性质。如你最后逼于现状,不得以交钱给了保卫处,希望你留个心眼,千万要索要一份收据(注意内容要写清),最好也有同学跟着,这样有人证物证,一但打官司,将对你十分有利。相信保卫处也不想将自己的行为闹到校长那里吧。
  • 第六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 警告。
      (二) 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 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知道保卫处不对,就最好不要给钱,在给钱前就带同学录音或只是旁听,就已经可以作证了。给了钱,似乎就要相对麻烦了。
  • 学校无权收取保证金,你是不是构成犯罪,要看证据。
  • 派出所的行为表明该案建议学校内部处理,不作为刑事或行政治安案件处理。保卫处无权收取罚款。
  • 派出所的行为表明该案建议学校内部处理,不作为刑事或行政治安案件处理。保卫处无权收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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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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