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发生的说起来有些惭愧,我儿子和隔壁的小孩玩耍时,隔壁小孩用砖头把我儿子的眉毛处砸了大概1~2厘米的伤口,当时去找他们大人时,他们大人不但没有道歉的话反而不承认,这让我很生气,后来他们就给买了一箱营养快线和一些水果。等伤口愈合后落下了一个疤痕,我看到就心里不舒服,有一天我喝醉酒后稀里糊涂就到他家去理论,争吵之中一激动我就用指头粗钢筋棍朝那男人胳膊上打了2下,他们鉴定轻微伤,他家人来要钱,当时也不懂,就知道打伤人家就得给人看,也没要什么票据就给他们拿了4000元,我们全家也都拿着礼品去医院给他们赔礼道歉看望他们,医生都说没事了,他住在医院就是不出院,后来又给了他们2000元,他还不愿意出院,他们又起诉,好像他们县里有人吧,然后我也被拘留了7天,我出来之后他还不出院,当时问了问,人家说不用理他了。。。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现在他又把我告了,让我再赔他8000元,请问一下他们要的这8000元合理吗?我该给他们吗?很急,拜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