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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母亲曾委托朋友进行旧房改造工程,当时经两人协商,我母亲共需付两万三千元给他进行包工包料所需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因其偷工减料,造成房屋雨天漏水严重,使我母亲对他所完成的工程不满,当时先付给了一万七千元,要求其进行返工,返工结束后再付剩余的六千元,他答应了。但后来却一直没有进行返工。我母亲在多次找到他后,他答应返工,但需要先给两千元。我母亲当时就给了他两千元。但他收钱后,又没有进行返工。后我母亲又多次找他,但他一直就是不肯返工。我母亲找其妻子,其妻子说她丈夫的事她不管,后来他对我母亲说,剩余的四千元他不要了,房屋漏水问题由我母亲自行解决。当时因为是朋友关系,所以一切都是口头协议,没有写合同和打欠条。现在我母亲朋友突然脑溢血,住院治疗。2005年10月15日他妻子却叫其儿子来索要剩余的四千块钱,因为当时说好的是他不要钱,房屋漏水问题由我母亲自己解决。所以我母亲就不愿意付钱。但因其儿子是劳改释放人员,在其采用耍流氓、恐吓的手段下我母亲付给他两千元。当时有很多人证。 我想请教的是 1.因为房屋漏水问题一直都没有解决好,现在我可不可以要求其继续返工。如果其拒绝返工,我该怎么办? 2.如果其不返工,我可不可以以敲诈罪来向公安机关报案。 谢谢帮忙解答!!!

其它综合
2005-10-16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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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