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苏州打工,找的中介给我们找工作,当时中介给我们找到工作时说不收任何费用,食宿全免,而且当时跟我们两个人收了400元,说是押金,并且开了收据,上面写着15个工作日后返还,现在够15个工作日了,劳动合同签了之后,他们却说这个钱扣完了,我们问为什么,他们说我们住的是他们中介的宿舍,每个月150住宿费,50水电费,刚好扣完,所以没有了。现在我们要也要不回来,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当时说的不受任何费用的问题,只有一张收据,请问这个钱还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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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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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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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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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