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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于2001年签定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12月到2003年月31日),2003年12月合到期后并没有续签。现单位通知将于2005年12月31日终止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经济补偿金。 请问是否可以索赔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05-10-20 22:53: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回复cnc321:
    实践中,对这类情况,法院往往是支持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要求的。

    回复dashayu7602230:
    1、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3年12月终止,之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自动离职不可取,建议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辞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拒发工资,则可以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一并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当然,仅就拖欠工资问题,现在您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3、劳动合同已终止,公司所违之约无从谈起。
    4、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工资,按实际发放额确定。
  • 律师您好,有几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一下:1.我与公司自2001年9月份签定合同,每年签定一次,而公司从2003年12月起就没有与我续签合同,而工资待遇却照常发放,这合同是否有效?2.公司拖欠我3个月工资,我时候可以自动离职?离职之后公司不发给我该怎么办?3.公司若是先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何赔偿?4.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的工资数额发工资给我,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 就一楼所写的情况,员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在公司工作,但没有签定新的合同。但几年内员工工资都有增加。现在单位可否执行原合同的工资。
  • 合同都已经到期了,双方之间已经变成不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你怎么要求补偿啊,建议上面几位能否提供法律依据,也让我学习一下
  • 因为就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4>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最早签的是一年期的合同,则按续订一年期的合同认定。“那到2005年也已经到期了啊
  • 杭州 陈 律师谢谢你的发言,我也搞不清,有些人说可有赔偿,有些人说没有。
    真不知是否有法确切的法律依据。陈律师能讲具体一点吗。
  • 请问张律师,如果公司已多次给劳动合同给员工补签,但员还是拖泥带水不续签。
    这样解除的话是否要赔偿。谢谢
  • 可以要求补偿。
  • 构成劳动关系,合同有效.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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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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