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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7月29号出的交通事故,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他们说先把交通认定书签了就协商把对方的事故给处理了,之后在和我所在的单位去做去做伤残鉴定?请问这样了行吗?

交通事故
2014-08-19 15:03: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就只这个程序,如果你对事故责任不服,可在收到责任书三日内申请复议。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要考虑到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问题,如果在城市生活多年,最好准备暂住证,一般按照行业平均工资赔偿
    具体可电话咨询
  • 可以,如果对方保险不够赔偿的情况下要保全车辆。
    追问:对方是全保,我的左脚十指截肢了,还有牙齿也松了,头疼眼花的,和腰的第十二根肋骨也断了。该怎么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