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2014.7.26日早上到我县医院做孕妇检查,检查结果是羊水4.6,要住院,我们办了住院手续,要做胎心监护,经检查正常,下午医生测了胎心正常,晚上医生又做了一次,也是正常的,第2天早上8点半在做就找不到胎心了,羊水是2.2,就立刻做了剖腹手术,手术后孩子就哼哼的只叫,下午医生就让我们往市医院转,在市医院检查是肺炎,过了5个小时肺气泡,各种病发症出现,我问医院是什么原因,医生说肺部吸入很多杂物。当天晚上应抢救无效死亡,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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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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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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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办理医疗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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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