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2006年12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现公司以合同到期为不继签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那我可以获得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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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可以要求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争取1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我有争取赔偿金的多起成功案例。后续问题可电联。
追问:那如果公司从2006年底至今有换个三个名字,签过三次合同,而每次签的合同,公司都不给我们员工,象这种问题我们还能获得N+1的经济补偿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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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约八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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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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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8个月个工资补偿,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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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应当支付您6.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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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8年1月1日起按一年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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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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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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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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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提供比原合同更高的待遇而劳动者拒签的话就没有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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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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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应从08年开始支付你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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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以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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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