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家由于大宝山的大开发需要征收集体土地,2009年5月对本村的田地进行测量,2010年8月1日进行田地补偿款分配到各户村民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到帐,户主在2010年4月去世距钱到帐时间只有86天,请问该户主能分到田地补偿款吗?另外两个村是以田地测量的时间来确定分配的人员,如果法院起诉的话诉讼时效有要求吗?田地补偿款是以什么时间来确定分配的人员?直到2011年才将户主的名字作了更改。为了确保村民的安全整体搬迁,政府在2011年5月22日给的房子置换住房协议是有该户主的名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