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四川宜宾江安县人想离婚想通过法律来处理,现在本人在江苏上班,房子卖在江西配偶在江西居住带小孩上班,请问我要选择离婚是不是要通过四川来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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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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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就需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江西省)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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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一般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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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江西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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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