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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9年至今一直在这家单位工作,公司为我们这类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别是两个单位名称。99年至2007年合同签订的单位为集体性质,没参过养老保险;07年至今合同签订的单位为劳务公司,一直的买保险,请问这种情况职工能不能补缴99年到2007年未缴部分保险。

劳动纠纷
2014-08-14 12:50: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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