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设备本身存在漏洞,导致3人以上死亡。现场有一名长期工,事发当时临时工在休息。长期工在作业,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事发后立即报警,现两名员工均被逮捕。公司负责人都躲了,对于赔偿事宜不积极配合。临时工并没有受到该公司的任何培训,是当日被公司其中一个负责人临时雇去的。这样公司负责人、长期工、临时工的责任怎么划分?公司负责人会全部被网络通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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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马上报警。
追问:报警?抓负责人?
解答:是的。被逮捕的两名员工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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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涉案人到公安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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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免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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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_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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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_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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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