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日我在一公司连续工作了12年,2014-8月底公司法人将要更改,合同正好到期,我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请问我可以有经济补偿吗?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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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7条,每满1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你可获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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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到期,如果你自己不想续签的,单位可以不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在合同期内,如果企业法人更改是否意味着原劳动无效,即企业违约在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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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如果你自己不想续签的,单位可以不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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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向你提供不低于原来条件的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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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自己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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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愿意不降低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的,公司无须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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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如果你自己不想续签的,单位可以不给你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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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