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方疑心、家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对小孩子身心健康也影响很大,曾多次报警,男方始终恶习难改,现居住房子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这套房子是属于拆迁安置房,在女方和男方领证前,老房子还未拆,是女方跟男方登记结婚后的自造的为95平方的三层楼房,女方的户口一直在娘家,在女方娘家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当时是以家庭无户房的名义申请,房子没有房产证等一系列证件,只有一张购房合同,上面有男方的签名,但男方未出资一分钱,都是女方父母所出资。男方长年不务正业,甚至还有许多恶习,前前后后陆续向女方父母借款近40万元,因自家人没有写借条,至今也分文未还,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女方有多少房子可以分得,以及小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