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2011年10月份结的婚,男方福建三明人,我惠州人,无子女,婚后他不务正业,天天待彩票店,不找工作不上班,还欠信用卡2万元,婚前欠的赌债(我之后才知情),因此我们吵架不断,他伤透我的心,最后我们于2012年7月分居至今,他在福州,我在深圳,2013年6月份我起诉过一次,后来法院调解的时候被迫撤诉,我有给过他机会改过自新,但现实告诉我和这种人我没法过上幸福地生活!至今他没联系我,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和他离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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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撤诉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按目前状况,你可以依法起诉男方要求离婚。
追问: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话 请律师大概的费用是多少
解答:有需要欢迎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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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审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 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离婚
追问:还没开过庭审 上次撤诉 所以我今后再起诉的话才算第一次起诉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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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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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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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如确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一般法院会支持离婚请求;
3.离婚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是指其户籍地(有经常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地起诉。比如,其在深圳有有效居住证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在深圳起诉离婚);
4.如需在异地起诉,也可委托深圳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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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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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收集好分居的证据,可以一次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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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