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长期临时工,进厂的时候是中介所把我们介绍给另一个驻厂的中间人,当时只填了一些个人基本资料,跟我们说做一小时有一小时的钱,每小时12元,其他什么都没有,没做够七天没钱,现在又规定没做满三个月扣500元,现在说超过3500的要交个人所得税,按5%来,但他的算法是3796*5%=190..我想问的是我们临时工需要支付那么高的所得税吗?而且他的算法根本就是错误的,就因为这个所得税不能接受,他就叫我们,不能接受就走。。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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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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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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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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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