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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2日借了两万块给同学,到今年8月还没还我,他又贷款,又欠了高利贷,现在他卖房,抵了银行债大概剩十万,他说要还高利贷,还不了我两万块,我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拿回我的钱吗?现在卖房的钱银行还没有拨给他。我有他写给我的欠条,签名没打手印,没写还款日期。

债权债务
2014-08-12 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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