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要向您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事情经过: 2004年春节期间,我表弟和邻居几个小孩(都11岁左右)一起在院子里放炮,我表弟不小心把一个炮仍到其中一个小孩的脖子里并爆炸。被炸小孩的父母将我表弟告上法院,要求民事赔偿。当时法医鉴定那个被炸的小孩属于10级伤残,最后法院判决我表弟家赔偿被炸小孩伤残补助一万五千元整。法院一经判决,我表弟家就将钱全部付清。现在此事已经过了有一年多了,被炸小孩的父母今年暑假又带他们小孩去西安治疗被炸的伤,回来后又向法院起诉我表弟,要求支付治疗费用。 我的疑问: 法院将于下个月10号开庭审理此案,我想想您咨询一下,被炸小孩的父母现在起诉我表弟要求支付现在的治疗费用,这样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们应该支付他们现在的治疗费用吗?一年前法院的判决是不是已经是最终判决?这两家的纠纷是不是应该在上次法院判决之日起结束了?请您能够解答一下我们的疑问,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答这个问题!

其它综合
2005-10-14 23:13: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