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要离婚了,我老公找他姐借了二十万这几年来他们两人一直都沒支一声,直到今年我老公卷入了传销十万多,事情爆发后,他姐才跟我说我老公找她借了钱,夫妻债共同承担,但是我生完孩子一年我就去做事了,那时我所知的是还有存额,这笔我不知从何而来的债,我是否要承担。还有孩子,他爸六十多了,他妈是聋哑人,他现在又沒那个抚养的能力,我想要的话法律上应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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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债务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生活环境和之前孩子的生活情况,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
如需详细了解离婚的程序和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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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你是否要承担要看是否用于你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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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