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弟弟在今年四月分为公司外出开会,不幸遭遇车祸,幸好命大逃过一劫,脸部和头部多非常肿大,右眼睑縫了几针,颈椎有俩个移位,在医院一个月,由于父母年迈还要照顾俩个上学的孩子,弟妹上班,只能请护理工,公司虽付了医药费,但护理费是自己 给的,出院时,医生说要休假叁个月,结果弟弟却休了两个月,原因是公司在这段期间没发一分钱工资,房贷无法还,只能去上班,上班以后才知道,公司在等弟弟打赢这场官司,弟弟的工资和护理费都解决了,公司的人说这是根据劳动法做的,请问劳动法真是这样吗?弟弟还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吗?(车祸中弟弟是受害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