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合伙买了辆半挂车,当时是在合伙人他弟的公司买的.车主的名字是我的名字.当时此车有二万八千快钱没付清.当时此车的购车款我出了一半,这两万八应该由我的合伙人出.但是当时欠款的欠条是我打的.签了我的名字.现在合伙人的弟起诉我并执行了. 想请问我的房产能被强制执行吗?我把房产放在我儿子名下可以吗?我儿子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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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面积比较小的唯一住房,法院不会执行住房,由于你们是一家人的关系,即使过户到儿子名下,也会被执行,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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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一套的话原则上不能执行。至于放在你儿子名下,如果你儿子没有生活来源,放在他名下,也视为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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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的,要是数额不大,是没有必要转移的,具体,建议电话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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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