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双方各有一孩子,夫妻结婚10年,经济上是独立的,分房而住,各自有自己的房子,现固一些矛盾引起纠纷, 我准备与他协议离婚 。请问:他结婚后给买的东西(如项链、电动车)他要我折合成钱还给他,我是否要还给他?他有权找我要钱吗
-
我个人认为,如他结婚后给买的东西(如项链、电动车)不是很多且价值不大(不足一万元),可以作为个人随身衣物等个人专属物品处理归为个人财产.
-
你好,原则上这些婚后添置的物品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平均分割,对方要求分割也属于正当。
-
同意三楼的观点
-
个人认为,婚后给买的项链应该属于明确的个人赠与范围,不应返还。
-
非常感谢!
-
属于共同财产
-
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没有必要。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