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8月3日7点左右开车回家,我是直行道,靠在直行道旁有一条小道,一个骑电动车的突然从那条小道冲下来,那也是下坡,我在大路上根本看不到那个小道,等看到那个人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我走的那个道也是下坡,发生事故后我及时打120和110,如果这个送到医院因治疗无效而死亡,请问我要付刑事责任吗?现在伤者的家人也不管,手术也不签字,保险公司说只垫付1万元,现在我也没有能力支付药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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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对方死亡,你承担主要责任以上,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死亡,不会有刑事责任。本人是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如需要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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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构成重伤并且你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属于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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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通肇事罪负刑事责任由公安部门决定,你等待事故认定书即可,建议抓紧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争取谅解,走法律程序已经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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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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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