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共哥仨,其他俩兄弟是农村户口,老人有三块宅基地(大约88年左右队里分了两块,另一块是老宅子,都是老人的名字),大约98年家里的哥俩分别各卖了一块(只有宅基地没房子,每块各4间)。现只剩老房子一块宅基地了,共六间,老人生前答应老房子给我们但没写遗嘱(有20年前的分家协议,被大嫂闹翻了都没签字)。老人刚去世,其他哥俩要求哥仨平分老房子,我们想从家里的6间中划出4间归我们(因为他们卖的都是4间),剩余两间给他们。但找人协商3次了未果,请问这样分合理吗?我怎样才能保护我的权利?
另外,还有以前的三块宅基地不知能否有我们的份额?假如有各能有多少份额?以前老人在马路边有一间门市(共3间,我公公哥仨,每人分得一间),(大约90年)修公路时占了,分给老人9千元钱,大哥找政府吵闹要来一块宅基地(共4间)他自己盖房子了。后来修路又占祖坟,家里的哥俩又找政府闹又要来一块,共2间,哥俩每人分得1间(弟弟在那盖房了,哥哥的还闲着,在马路边商住两用)。于是老人答应把家里的老宅给我们回去时能住。结果就这一套房那哥俩还要来抢(可能要拆迁的缘故吧)。这样,前后共有6块宅基地,大哥占3块,弟弟占2块,我们只有一块还要大家平分,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保护我的权利?以前那3块有我的份额吗?是多少?假设到法院我的胜负比例有多大?请律师费用大约多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