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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我们县医院做胃镜的过程中,医生给做成了胃穿孔,从胃镜室直接送到了重症监护室,为此差点丢掉了姓名,请问我们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14-08-01 06:23: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及时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如果因检查造成胃穿孔,应该属于医疗事故,可以协商、调解或起诉。
  • 你好,建议起诉。
  • 得结合案件,作相关的鉴定。
  • 需要结合病历,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可以起诉主张赔偿。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存在医疗过错,可以申请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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