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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1年6月在苏州**上班,由于同领导矛盾,于2013年7月底离职。公司每月只发部分工资,我离职后公司不同意发1~7月份剩余部分工资。因此我也未办理手续,现在公司欠我6、7份工资、报销费用及应补发的工资。我该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4-07-30 14:23: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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