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深圳员工于2014年6月29日向劳动人事仲裁委提出要求该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多缴的个人所得税的仲裁请求,请问法律规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劳动争议从申请之日起向前可以追索多长时间的个人所得税?该员工于2014年6月29向仲裁委提出支付多缴的个人所得税只能追索从2013年6月29日到2014年6月29日一年内多缴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可以追索从2011年6月29日到2014年6月29日三年内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公司企业
2014-07-29 16:41: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证满两年和五年的区别有什么
18969
无期徒刑需要复核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需要复核吗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多久
民法典 1627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多久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民法典 1415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90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8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10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50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50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7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