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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我儿子今年6岁,2014年7月9日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我占次要责任肇事着占主要责任,我老婆现在在医院照顾,而我们也要上班肇事、着有没有补偿

交通事故
2014-07-28 16:15: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重新作出责任划分,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 你好,建议住院处理,补偿多是有的,委托律师积极维权。如果医院开具需2人陪护的话,就有2份护理费,先行的护理费和误工费是统一的,
  • 治疗终结后处理
  •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孩子及家庭损失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首先要考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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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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