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父亲7月30号去世,去世后原告就去我家要钱,我妈如实说,我怎么没听孩子他爸借钱一事,原告起诉我妈偿还两万元,原告提供一张欠条,还有证人,证人写的证词说我爸在他家向原告借的钱,还在证人家写了欠条,证人还说另外还有两人在场,出庭时法院问证人被告丈夫写的是否有条句,证人说不知道,法院又问另外两人借钱时可否在场,另外两人说不在场,听说过这事,就原告举证和证人说的证词,法院有权利判我妈偿还原告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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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为应诉。
追问:法院2002年4月14日依据借条证人证言,判我妈还钱,证人证词明显是为证,欠条也不能证明是我爸写的,这样判合理吗
追问:现在我们还能申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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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