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是五百万,2012年底成立,2014年7月2日通知我们因为业绩不好要歇业,7月份不算工资。至今拖欠4、5、6、7共四个月工资。现公司叫大家签解除劳动合同,只给4、5、6的基本工资(扣除绩效,之前我们的工资一直都是全额发放),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员工在7月2日申请劳动监督大队,大队说只申请了4、5、6的工资和赔偿经。现在疑问是:7月份的工资怎么算、456这三个月的绩效工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拖欠这么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又该如何维权?要请律师吗?感觉股东就是欺负我们法盲,说不怕我们闹也不怕我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