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莱州市**医院做乳腺手术,医生当时也没告诉我们病情怎么样,只是写在了病例上。我们看不懂,询问医生,医生说挺好的。术后试着还有肿物,但是医生不管不问。期间要求多次转院,都不给转,2年做了3边手术。最后明确的说治不了了,还是不给转。期间收取红包。放疗给把胸部烤糊了。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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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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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及时封存病历等材料。。。。。。。
可及时鉴定是否有医疗过错。。。
依据结果来索赔。。。。。。。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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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及时向卫生局申请查封病历,并进行医疗事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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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