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012年12月份的时候跟他朋友一起去打过架,对方一直控告他们,在今年2014年7月9号被逮捕了,请问怎样才能减缓我朋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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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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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话最好委托律师,代为会见办理取保候审,建议来电咨询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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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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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赔偿给对方几万元才能减缓的。具体的话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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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安侦查出你朋友确实犯法的话,你朋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你朋友委托律师会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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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律师尽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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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认罪悔改,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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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