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车辆借个某人使用后,某人将车辆经行了变卖,查阅车辆档案后得知,某人在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1、出具了伪造本人签字的的授权委托书,2、出具了伪造本人签字的二手车交易合同。针对以上,本人如何追究某人的责任,属于什么样的责任?是诈骗罪还是伪造罪?像这样的车辆如何追回?烦请各位律师指点明确。谢谢!为感!
-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我认为定性为侵占罪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证据充分,也有可能定诈骗罪。
-
您好,对方属于无权代理也属于无权处分,对您的车辆,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您只可以通过向卖车人索赔
-
你好,对于伪造签名是要构成犯罪的,上面所提及的伪造授权书,是构成诈骗罪的,因为伪造车辆买卖的合同,非法处分他人财产。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