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7点50分左右我骑电动车追尾了一辆小轮自行车导致自行车主蔡女士从车上跌下跌坐在公路上 当时立即送医院检查,照X光和B超并无骨头和内脏损伤(医生指出蔡女士有先天的脊椎闭合不全),医生判定为肌肉拉伤,因此开药回家,我支付了蔡女士全部的医药费及800元误工赔偿,当时并没有签订互不找的协议等。但今天上午7点她又打电话过来说腰有问题,不能转动。我该怎么办,去还是不去,去了怕被讹诈
-
建议不要,等着对方起诉解决。
追问:因为当时我们报了警的 交警登记了我的信息 不过由于当初给钱走人了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之类的东西 交警也不在场 社会经验不足 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难免有些害怕 今天她又找上我 我不去真的没事吗?
追问:事发之后在医院交警登记了我的信息就走了 检查没事我给了钱也走了 由于社会经验不足 第一次遇到事故有些怕 当时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之类的东西 现在我置之不理真的没关系吗?谢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