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单位上班。单位统一办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额度只有两千。当时没什么用就给了朋友。结果朋友把卡丢了。有了逾期,没有还款,交通银行发邮件到单位,我才晓得。后来找朋友协商才把钱还了.本来发邮件在路上就耽搁了,经过找朋友协商中间又耽搁了两礼拜,当时不懂,只是想还了就没事了,但是卡还是没有补办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想起还有张透支卡,担心长时间不用会有利息就注销了。事隔两三年又想重新办理,去银行一问才知道有好几次逾期,不能办理。而且还对贷款个方面有影响,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需要5-7年才能消除不良影响,最傻的是自己还把卡注销了,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现在单位分房急需带一部分款,请问我还能消除不良记录么?还是要等3年以后才行?求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