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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这里所说的赔偿损失是指什么?赔偿责任又指什么?能否举个例子具体告诉我,谢了!

合同纠纷
2014-07-19 19: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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