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我从厂里离职回家帮忙包粽子,我家从2010年到今年做粽子生意已经第五个年头了。2013年农历12月我母亲查出胃癌晚期伴多部位转移,经赫赛汀药物治疗,还是在今年7月去世。医疗费用16万左右,本来他们说还有10万存款到8月底连利息有12万左右,可我母亲去世继父说钱已取用,还借了8万,又没凭证。我母亲住院期间亲戚朋友送进礼金有3至4万,去世后送的礼金也有结余。继父是光前村人,1991年经人介绍和我母亲认识在一起,他们自己说每人只有两千块钱,那时候我8岁。2003年经我妈亲戚介绍在横店湖头陆买了二间三层的土灰砖房,登记在继父名下,存折户口簿现金发票收据,我07至12年底一半工资都由继父一手掌控。由于我和继父一向性格不合(他对我从来没笑容苛刻严肃)我母亲在时善能从中调和,如今我母亲已离开了我们我和继父关系更难维持,更何况我还未娶,继父也需要个伴。所以我希望尊敬的法律工作者能帮我家理清债务分割债务,分割财产让大家有个自空间,签订赡养协议,再为我母亲尽点心我母亲非常爱他。至此对法律工作者敬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