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成立注册资金500万的国际货代企业(中介代验资),股份50%-50%,我是法人。因两人不和,公司不再经营,无债权、债务。 1)我提出注销,另一股东不理睬,怎么办? 2)银行资金帐户的资金共有15万,我11万、他4万,他故意拖不注销,财务章在他那里,请问我现在能不能挂失财务章(我是法人)?怎么取出我那部分资金才合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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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继而通过清算处理财产。另,公司账户内的资金非股东个人财产,系公司财产,如系股东借给公司的则作为借款也要通过清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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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有限责任公司须经股东会决议,最好与另一股东协商注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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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再经营,协商注销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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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章程为基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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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咨询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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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