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村民组土地变动,对外承包每一家有一亩承包地,当时我又不在家,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妈问我,我的地有人想要,她就让我妈问问我,她合我妈是一个村的,我还得叫她姨,也不好回绝她,那一年我刚好承包了别人5亩土地,一亩地400元,一年就等2000元,也忙不过来,就把一亩地给了她,土地承包期10年,一年100元,10年1000元,钱是她们家哪的,也没有写什么合同,就在去年2013年承包地在有几个月快到期时,新郑机场二期工程征用土地,把土地征收了,一亩地有25000多元钱的地款,请问律师我能分一部分地款吗,因为当初是我的一份地给她的,在开会时候问谁的地给谁了,她不但不承认是给她的地,她最后还在开会的时候骂人,我现在越想心里越气,老婆成天那这一句话就说我,有本事给钱要过来,我真的无法忍受,请各律师帮帮我吧,要是打官司回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