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不是只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就可以了?我朋友现在被拘留了,派出所口供能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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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是可以取保候审。但不是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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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不能的,及时委托律师帮忙。
追问:但是先找了一个律师都搞不定啊,说不行,但是她已经满足其中一个条件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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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能改,建议立即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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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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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口供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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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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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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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刑诉法第65条规定的条件即可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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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