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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前已经做过医疗事故鉴定,因医院提供病历伪造导致无法鉴定,医疗事故委员会给予退案通知,在此间残联鉴定为二级残疾,院方提供病历属于伪造,开庭已经证实属于伪造,根据侵权法58条规定,伪造病历属于医疗过错,还需要做司法过错鉴定吗?是否可以认定院方承担赔偿责任呢。问题补充: 我们找到足够充分的证据和证人,当庭对院方指证了,病历事实已经明确了,法院要我们做司法过错鉴定,司法部门要我们认可院方提供病历才给做鉴定,开庭已经证实病历伪造,我不清楚该怎么办呢?谢谢 现在问题是,法院要我们做司法过错,司法部门要我们认可院方提供病历才做 鉴定,我不清楚已经证实病历伪造了,怎么还要让我们认可呢?

医疗纠纷
2014-07-13 20:52: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及时搜集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对病历、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扫描给我看一下:我们以专业的医疗纠纷处理团队为您服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 宝鸡李律师解答:你做个伤残鉴定来确定赔偿标准即可,是否有错,对方走责。如需律师服务,及时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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