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和各位网友:
我在学校工作八年突然被炒,不知如何讨要补偿款,请各位给予指导.
我在学校学生处工作,工作中我认真谨慎,但有的个别校领导在处理事情上不公平不公正,我曾表示反对过,就这样领导怀恨在心,利用我们阶段合同到期之际,提出炒我,问学校炒我的理由却说工作不认真,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后来了解到根本不是班子集体讨论的,只是个别领导沟通一下就做出的决定,问他们又拿不出我犯错的理由,所以我觉得很无奈很无助,我今年都五十五岁了,又上哪里能找到工作呢?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要求补偿?期待您的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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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理由辞退你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又因你不属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形,所以只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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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不是因为此原因,学校要承担责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一年折算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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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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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仲裁,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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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