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9年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于2014年6月提出辞职。由于本人是师范毕业,需要档案中的实习鉴定表办理教师资格证。可原单位说档案里找不到政审资料和实习鉴定表。1、政审资料是考事业单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必备资料,所以肯定是交给原单位的,现在丢失也是在单位丢失,有2009年事业单位招录程序为证;2、实习鉴定表:通过毕业学校档案室查证,当年在档案目录中有,并发往就业单位。因为已经正式辞职,缺失这两样影响本人二次就业。现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原单位档案管理失责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